製圖李瀟雪
  7個保障房項目新開工
  成都調整中心城區限價房申請條件,放寬年齡、收入、人均住房面積等限制
  華西都市報:成都現行的限價商品住房政策是2007年制定的,目前城鎮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水平已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此次調整,家庭年收入從5萬調整至10萬,年齡放寬至25歲等等,申請條件更加放寬,更多的“夾心層”困難群眾納入了限價房的保障範圍。
  昨日,記者從成都市房管局獲悉,成都中心城區限價商品住房的申請條件再次進行調整,涉及收入、年齡、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棚戶區改造安置等四大方面,一大亮點在於將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單身居民由年滿28周歲調整為年滿25周歲。
  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成都現行限價商品住房政策於2007年制定,目前城鎮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水平已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此次調整是為了適應現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將‘夾心層’困難群眾納入保障範疇,更好地保障他們的住房需求。”還有,不少新就業大學生的購房需求非常強烈,放寬年齡限制也是考慮到他們的購房需求。
  年齡放寬保障新就業大學生需求
  此次限價商品住房申請政策的調整涉及了四大變化,在放寬收入限制方面,限價商品住房的收入條件由家庭年收入7萬元以下(單身居民年收入3.5萬元以下)調整為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單身居民年收入5萬元以下)。
  申請人現有住房建築面積限制也有所放寬,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2平方米即達到申請標準,此前的規定為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新就業大學生的購房需求也日益增長,成都市房管局相關人士表示,此前對於申購限價商品住房的單身居民年齡限制是28歲,不少新就業大學畢業生被排除在外。
  “放寬申請人年齡也是本次政策調整的一大亮點。”上述負責人介紹說,在放寬單身居民年齡限制方面,將限價商品住房購房單身居民由年滿28周歲調整為年滿25周歲,能夠進一步保障新就業大學生的住房需求。
  安置房源棚戶區改造戶優先安置
  除了對限價商品住房準入條件的調整之外,限價商品住房可作為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源,優先對棚戶區改造的被征收人進行實物安置。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作為安置房源的限價商品住房的使用和交易將按照限價商品住房相關政策執行。
  “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對象,成都採取租、售、補等保障形式,構建階梯型、遞進式住房保障體系。”成都市房管局負責人表示,把城鎮年收入3.4萬元、5萬元和10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或個人,對應納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政策保障範圍,逐層幫助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
  截至2013年10月的數據顯示,成都新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7.2萬套,竣工並推出各類保障性住房9萬套。僅2013年,成都便基本建成和竣工各類保障性住房36578套和23263套,中心城區2013年擬建的1800套限價商品住房項目已經開工。
  華西都市報記者李臣  (原標題:限價房降門檻 家庭年收入不到10萬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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